試驗標準參照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第6部分:通用閥門 GB5135.6-2018
一、閥體強度
按7.8的規定進行試驗,消防閘閥應能承受4倍額定工作壓力的靜水壓,保持5min,試驗時閘板應全開, 試驗后閥體應無滲漏、變形和損壞。按7.2.1的規定進行試驗后,閥門承壓件任何部位不應有永久性變形,密封部位無可見滲漏。
公 司:濟南上凌科技有限公司
聯系人:凌先生
電話:0531-88907339
手機:18668913679
E-mail:ljys@163.com
地 址:濟南歷城區西周東路9-1號